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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定邦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李广生等人贩卖毒品、刘柏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陈二喜等人贩卖、制造毒品、李勇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的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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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刑三庭  发布时间:2017-03-13 09:51:58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上午09时00分在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6)湘刑终425号,刘定邦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李广生、彭国忠、胡凤英、周君云、李海龙、谭联合贩卖毒品、刘柏桥、王翠莲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陈二喜、汤继清贩卖、制造毒品、李勇贩卖、运输毒品一案。

    合议庭成员:李小弟(主审法官) 方 薇 彭诗宏

    书记员:夏志华

                               刑三庭

                             2017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