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上午09时00分在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6)湘刑终425号,刘定邦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李广生、彭国忠、胡凤英、周君云、李海龙、谭联合贩卖毒品、刘柏桥、王翠莲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陈二喜、汤继清贩卖、制造毒品、李勇贩卖、运输毒品一案。
合议庭成员:李小弟(主审法官) 方 薇 彭诗宏
书记员:夏志华
刑三庭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