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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明故意杀人一案的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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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刑三庭  发布时间:2017-11-10 16:29:11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7年11月16日9时00分在新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2017)湘刑终377号刘青明故意杀人一案。

  合议庭成员:谭青峰、李伟华、陈其林(主审法官)

  书记员:肖盼

刑三庭

2017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