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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龚治国等人贩卖、运输毒品、贩卖毒品、运输毒品一案的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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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刑三庭  发布时间:2018-05-28 17:04:27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8年5月31日(周四)13时30分在汉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8)湘刑终15号,龚治国贩卖、运输毒品、吴祖和、周小金贩卖毒品、杨坤、丁钰峰运输毒品一案。

  合议庭成员:李小弟(主审法官)、方 薇、朱志林

  书记员:夏志华

                                                                                              刑三庭

                   2018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