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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为34名农民工兑现工资近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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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尚球  发布时间:2018-12-27 08:56:40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通过提前介入、分批化解的方式,成功为34名农民讨回工资6万余元。

  被告贺某与被告赵某于2017年合伙在杨桥镇承包大片农田种植马蹄,种植面积约160亩。因种植季节性较强,劳务用工都是请当地群众,工钱亦也口头约定。因马蹄市场不景气,生意出现了亏损,两人也因此发生了矛盾,对农民工的工资采取拖延、回避、搪塞的态度。特别是赵某在外地,经常无法联系,引起农民工的强烈不满。无奈之下,36名农民工通过申请司法援助将两被告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认为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处理宜早不宜迟,便提前与两被告联系进行沟通。承办法官告诉他们,两人合伙的矛盾没有解决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不应采取回避,拒而不见的态度,应积极面对,共同克服困难。在农村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如果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新闻,社会影响不好,势必给今后的生产经营带来困难,直接后果就是以后临时用工可能请不到人了。两被告听后均表示同意由法院出面主持调解。承办法官建议两被告每人先交5万元,在核对农民工工资后再分批次逐步发放。

  因内部管理问题,两被告在提供劳务人员及提供劳务天数上又发生了分歧,最后承办法官提议分有争议与无争议两批处理。无争议的当庭兑现,有争议的审核后兑现。因有两人系被告贺某亲戚,且金额较大,被告赵某认为不属实,承办法官建议暂缓处理。最终,目前起诉的36名农民工有34人拿到全部劳务报酬,共计68740元。
来源:衡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