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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执行故事:一切为了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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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江南  发布时间:2019-01-07 10:12:12 打印 字号: | |

我是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普通干警,有幸亲历全国法院“决胜执行难战役”,看到了太多的动人事迹和可喜的变化。平江法院一切以民生为重,将真情倾注在每一个民生案件的执行上,下面我讲三个小故事,让大家来感受一下平江县法院的执行温暖。

绝不让孩子失学

20183月,吴某来到该院执行局,反映其弟2011年与罗某某发生纠纷被致死,2012年法院判决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5年半,并附带赔偿受害人儿子吴某某17万余元。吴某某其时年幼,母亲早已改嫁,房子均已倒塌,如果被执行人不尽快履行判决,吴某某生活将得不到保障,面临失学。执行局领导核查基本情况,迅速安排执行人员驱车50余公里,费尽艰辛将被执行人从大山里找到,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因刚服刑出狱,没有明显的履行财产,但有承包的山林。执行人员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前后十多天的协商,最终被执行人罗某某在支付部分现金的情况下,将承包的三块山林抵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委托其叔父吴某对山林管理处分,从而得到收益,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正在读初中的申请人生活得到保障,失学的危险也得以消除,执行干警终于松了一口气,满满的担心得以放下。

执行关爱  情暖苗胞

20188月下旬,湘西凤凰县苗族同胞麻某某和二个女儿隆某、隆某某,在平江县法院执行局领到了最后一笔赔偿款3.5万元,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至此,麻某某三母女申请执行江某某交通事故赔偿一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合上案卷,执行人员也长长地嘘了一口气。

20121111日,江某驾驶二轮摩托将行人隆某康与隆某元撞倒,隆某康不幸又被后面来的大货车碾压致当场死亡。隆某康之妻麻某某及二个女儿向法院起诉,20141020日经再审判决:由江某之父江某某赔偿麻某某三母女4.5万余元。

20159月,麻某某三人申请执行。执行人员了解到,此次交通事故中,江某赔偿了隆某元9万元,江某自己治疗十多万元,其母系癌症患者,履行能力有限。但是,考虑到申请人三母女毕竟丧失了家庭支柱,且女儿正在上学,迫切需要解决生活后顾之忧,经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案件,履行了一万多元。今年执行局将此案列入重点攻坚案件,执行干警继续通过多方施压,反复找被执行人及亲属做工作,被执行人江某某主动履行了3.5万元,本案才得以全部履行。

民生挂心上  执行款送到病床

“法官,太麻烦你们了,还把钱亲自送过来,谢谢……”820日,在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病床边,眼含泪水的申请人李某收到了执行法官送来5000元执行款。

几年前李某受田某雇请从事砍伐工作,不幸被山上滚下的木头压伤,造成胸椎骨拆,被评定为重伤,二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经法院审理判决,田某和汪某(山主)共赔偿李某17万余元,减去汪某已支付的4万余元,尚欠1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了解李某致残后,其父亲、妻子又患重病,法院加大执行力度,迫使汪某分期履行了义务,并先后向上级法院争取司法救助2万余元。

 “考虑到李某行动不便,我们就带着执行款来到病房,让他亲自签收。”执行法官说,这样可以让他们也少跑一趟。接过法院送来的执行款,李某夫妇紧握法官的手,不住地表示感谢。

 

 

来源:平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