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2019年1月5日,隆回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刘某红、刘某平兄弟俩移送隆回县公安局予以刑事拘留,打响了该院2019年惩治“老赖”“猎狐行动”的第一枪。
据悉,法院在办理黎某华、王某中申请执行刘某红、刘某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6月6日裁定查封被执行人刘某红、刘某平及案外人刘某伟名下的共有房屋一栋,并于2017年11月3日裁定提取该房屋租金。被执行人刘某红、刘某平公然藐视法律,拒不执行生效裁定确定的义务,所得租金拒不上缴法院,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为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于2018年12月21日决定对二人司法拘留15天,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9年伊始,隆回县法院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部署了集中抓捕老赖的“猎狐行动”,率先向故意逃避执行、非法转移财产、暴力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宣战。接下来,该院还将紧盯重点案件,逐案排查,查实一件,打击一件,决不姑息。
失利事小,失信事大,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逃避执行,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公信力,是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依法将会受到信用惩戒,其社会活动空间及人身自由均会受到限制,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执行法官也告诫每一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以身试法,同时也提醒每一位公民在经济活动中要注意防范商业风险和交易风险,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