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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首例集中保险救助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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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进 陈良升  发布时间:2019-01-14 08:58:40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们都以为这笔钱是没指望了,没想到通过永定区人民法院真的帮我们拿回了拖欠5年的劳动报酬,真的太感谢你们了”,1月9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杨某、朱某等人来到永定区法院执行,给承办法官送上锦旗和感谢信。

  原来,2013年时,汪某邀约同村的杨某、朱某等5人前往内蒙古打工,从事外架工工作,在工程完工后,因项目方老板没有支付工程款,致使杨某、朱某等人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此后,汪某、杨某、朱某等人多次上门讨要工资均未果。为此,杨某、朱某等人便找到汪某,要求其向他们出具欠条。汪某作为领头人,出于内心愧疚,便给5人出具了工资欠条共计66120元。

  2018年5月,杨某、朱某等5人起诉至永定区人民法院,要求汪某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法院审理,判处汪某支付5人工资共计66120元。但判决生效后,汪某却因没钱一直没有支付。2018年11月,杨某、朱某等5人向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案后,依法向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进行了两次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经查,汪某无银行和互联网存款,无车辆,无可处置不动产,无证券登记,无工商登记,未购买保险,无公积金存款。同时,经实地走访了解到,汪某家庭困难,是当地的精准扶贫户,没有偿还能力。

   为增强申请执行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尽快执结案件,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杨某、朱某等5人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上报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申请保险救助。经省高院审查后,杨某、朱某等5人终于拿到了被拖欠5年的劳动报酬,案件也得以完满执结。

据了解,为坚决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战,2018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保险救助工作。保险救助案件仅限于涉民生的执行实施类案件,主要包括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追索赡养费案件、追索抚养费案件、追索抚育费案件、追索抚恤金案件、涉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以及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救助的涉民生类案件。因被执行人生活困难而执行不能,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执行案件,可以申请保险救助。
来源:永定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