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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开展春节前夜间集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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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艳梅  发布时间:2019-02-11 08:48:43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2月1日下午6时,韶山市人民法院前坪警灯闪烁,12名执行干警、2辆警车整装待发。在执行局局长王伟忠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兵分二组奔赴湘乡龙洞、韶山市区及银田村等地,对5件执行案件展开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针对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对拖、躲、赖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查找。为加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申请执行人过一个温暖舒心的春节,该院执行局利用“老赖”返乡过年的时机,集中执行一批“骨头案”。

  当晚,该院前往5名被执行人家中,共拘传4名被执行人,对他们进行教育疏导,申请执行人全部来到法院见证执行。经过执行干警再三耐心释法析理,1名被执行人在送拘体检时通过其亲友交付执行款4万元,该案圆满结案;1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履行协议,兑付现金2万元;1名被执行人承诺在年前将执行款支付到位,历时5年多的工伤赔偿案达成和解协议;1名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耐心劝导下,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送往拘留所拘留15日。

  元旦、春节期间,该院全体执行干警打破常规工作状态,对有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采取夜间执行,突击执行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努力执结一批疑难、复杂涉民生案件。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指出,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此次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工作会议、体现司法温暖关怀的一项重要举措。集中执行是执行工作的重要方式,此次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执行干警要认真排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利用在外务工人员春节返乡的有利时机,切实解决一批涉民生疑难执行案件,充分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韶山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