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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51件案件1天结,执行到位2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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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锋云、王林  发布时间:2019-02-22 08:07:59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2月15日,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仅用1天时间就执结了51件案件,当天立案当天结,务实高效的执行作风获得申请人的一致点赞。

  2018年10月申请执行人何某等51人与某公司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何某等51人逾期办证违约金共计250余万元。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2月15日,因某公司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何某51人等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经过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某公司账户上有存款,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执行干警依法发出执行手续后,在某银行直接将被执行人存款予以扣划,执行到位的当天即通知申请人领取执行款项。涉51人达250余万元执行案件,立案当天全部执行到位。
来源:北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