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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为18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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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王芳  发布时间:2019-02-25 09:39:46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正月里来是新春,执行干警忙执行。近日,赫山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18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该案纠纷源于18起劳务合同案件。2016年8月,李某兵等18位农民工受包工头李某祥雇佣陆续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上提供劳务,双方约定劳务费为300元每天(不包含吃住)。工程结束后,经结算,该工地应支付李某兵等人劳务工资40.479万元,已付24万元,剩余16.479万元迟迟未能兑现。

   据悉,该工程由该建筑公司承建,李某祥、岳某系合伙挂靠在该公司名下的实际施工人,但李、岳二人不具有从事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不能承接工程,经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该建筑公司应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但是该公司未按照已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18位农民工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接到执行申请后,对该公司进行了财产查询,并在被执行公司几个银行账户足额冻结了全部执行款。

   2019年2月18日,正值元宵节的前一天,该院执行干警李奇峰和姚海林不畏严寒,在风雨交加中赶赴衡阳执行。整整一天,他们不怕奔波劳累,辗转各个银行,成功将全部执行款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

  2月21日,李某兵等18位农民工从该院喜获工资款,这18起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得以圆满执结。

   2月22日,李某兵等18位农民工派代表送来了一面“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锦旗,充分表达了对赫山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对执行干警辛劳付出的感谢之情。
来源:赫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