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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巧执行 成功执结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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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凯  发布时间:2019-02-27 08:28:57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在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了5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金某、肖某(系夫妻关系)因经营需要,先后向余某、李某等5名申请人借款105.7万元,借条上注明了利息及还款期限。之后,金某、肖某未按期还款,余某等5人将金某、肖某告上法庭。受理案件后,法院依法审理判令金某、肖某偿还余某等五人的借款105.7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金某、肖某谈话,调查其财产情况,发现银行均无存款,但肖某名下有五间门面,遂进行了查封。执行法官决定对门面进行司法网络拍卖,但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参与竞拍而流拍。申请执行的款项迟迟不能落实,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仍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鉴于此,执行法官多次找5名申请人及被执行人金某、肖某协商,终于达成一致,决定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归还欠款。经该院作出以物抵债的裁定后,执行干警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除了对被执行人抵押物的查封,并配合申请人办理了过户变更手续。至此,金某、肖某所涉5件案件全部执结。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