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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八旬老父替子还债 诠释“诚信”二字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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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凯  发布时间:2019-03-19 08:40:50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法官,我有退休工资,我替我儿子还钱,请你们把他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撤下来。”被执行人的八旬老父对执行法官说道。3月10日,湘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湘阴县某小区执行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6月,冯某与颜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颜某偿还冯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以来,颜某仅履行了3万元,剩余款项未偿还,冯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2019年1月1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颜某既不主动报告财产,也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通过查询被执行人颜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颜某,要求履行还款义务,颜某置之不理,之后便直接拒接执行法官的电话。鉴于颜某拒不履行的态度,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案件陷入僵局后,执行法官仍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动态并尝试与其家人联系,经过多方努力,法官终于与被执行人颜某的父亲取得联系。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向颜某的父亲讲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及法院采取的措施。颜某80多岁的父亲听完后,很是震惊。他激动地说道:“我以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虽然现在80多岁了,但我心中一直记得‘诚信’二字,从来没有想过要占他人一分一毫的便宜,到现在我也是本分做人。然而儿子却在外头欠了别人的钱不还,这是我作为父亲的失职。但是欠债不还,天经地义,我现在没有这么多钱,但是请你相信,我有工资卡,再不济就用我去世后的丧葬费也要把这钱给还上。”

  执行法官将与颜某父亲的谈话详细告知申请人冯某,申请人表示鉴于颜某父亲的诚信行为,同意与对方和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颜某父亲分两期偿还全部欠款,并且颜某父亲以退休工资卡提供担保。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