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4月24日,赫山法院执行干警和长沙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合力攻坚,成功拆除一套价值一百万余元的大型搅拌设备。
“你好,我们是长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我局将在贵院辖区强制执行一套大型搅拌设备,请求贵院派员协助!”4月23日上午11时,赫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迎来了两位长沙县法院执行局的同行。执行局局长文武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向执法干警发出紧急集合令。
当天上午11时30分,我院执行干警一行到达执行现场。干警们拉起拉警戒线对现场进行了封锁,同时协助长沙县法院执行干警对前来阻扰的人员进行劝导。
据了解,被执行标的物为被执行人夏某名下的一套搅拌设备,夏某在长沙某银行贷款100余万元时,将上述设备作为贷款抵押,并设立了抵押登记。后夏某无力偿还贷款,该银行将夏某诉至长沙县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其他债权人得知法院正在拆除夏某名下的搅拌站设备,先后有五批次共计10多位其他债权人来到执行现场,欲阻扰执行。长沙县法院执行干警向众人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我院协助执行的干警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前来阻扰的人员纷纷表示理解,并全部离去。
4月24日下午3时,历时一天半的拆除基本完成。
此次行动,我院执行团队回应长沙县人民法院协助申请迅速,两院干警协同、配合密切,执行过程一气呵成,可谓异地执行、当地协助的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