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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三年执行难案 一朝稳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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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华  发布时间:2019-05-16 15:06:47 打印 字号: | |
图为被执行人组织工人自行拆除搭建的铁棚
  湖南法院网讯 5月9日,龙山法院稳妥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有效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被执行人曾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比邻而居。2014年,曾某在自己房屋楼顶搭建了铁棚。同年5月,李某在依法办理建房相关手续后动工修建房屋,当房屋修建至第六层时,因曾某家楼顶的铁棚伸出到李某家的墙身范围内,致使李某家虽然将房屋建成,但形成房屋六楼的墙壁无法修建合拢的现状。

  之后,李某多次与曾某交涉,因双方曾发生过土地纠纷,曾某均不予理睬,民安街道司法所多次出面进行调解,也是无果而终。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将曾某告上龙山县人民法院。2017年5月,龙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判决曾某在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拆除嵌入到李某房屋六楼墙体内的铁棚。

  判决生效后,曾某并无履行义务的任何迹象,李某遂向龙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邻里和谐关系,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曾某思想工作,但曾某始终无动于衷。

  考虑到两家矛盾由来已久,双方对立情绪高涨,贸然采取强制执行,势必激发双方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稳妥执行该案,龙山法院成立了工作专班,分管院领导多次到现场查看、协调,5月7日,刘辉院长组织召开执行案件专案部署会议,强调以大局为重,稳定当先,一方面要求执行人员再次上门对被执行人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摆明利害关系,动员其自行拆除,减少自身损失;另一方面对仍有可能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情况,制定了详尽的强制拆除方案,对案件执行的组织领导、执行分工、突发情况应对、后续处置等做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

  5月7日下午,执行人员来到曾某家中,再次苦口婆心的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并明确告知如再不自行履行法律义务,龙山法院将于三日后联动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在执行人员入情入理的劝说下,曾某沉思良久后表示愿意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铁棚。

  5月9日,执行人员来到曾某家中,发现曾某搭建的铁棚已按要求拆除到位,该案最终得以稳妥执结。
来源:龙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雯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