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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执行面前从来没有“小钱”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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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危俊洁  发布时间:2019-06-20 09:27:07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收到一笔特殊的执行款,同时也顺利化解了一段老友之间的积怨。

  这是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系多年好友,2016年7月,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何某向徐某借款40000元,并按3%支付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后徐某多次催收未果,徐某将何某诉至法院。

  该案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曾是挚友的特殊关系,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何某于2017年6月30日前偿还徐某30000元,则徐某放弃10000元;如何某在2017年6月30日前未足额偿还徐某30000元,则徐某不放弃10000元,何某应于2017年7月15日前偿还徐某40000元。

  协议达成后,何某仅向徐某偿还了25000元,徐某无奈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5000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迅速联系被执行人何某,释法明理,要求其主动履行偿还义务,经多次协调,申请执行人徐某表示,如何某立即偿还5000元,则放弃其余10000元。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何某随即叫妻子送来5000元。

  因何某经营一家杂货铺,5000元的执行款全部是1元纸币,为使徐某快速无误的拿到执行款,7名执行干警在何某、徐某见证下,仅用10分钟就清点了总计5000元的纸币,并交到徐某手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两老友握手言和。

  执行工作需要刚柔相济,执行面前从来没有“小钱”之说,只因一切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尽快领到执行款。
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雯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