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6月20日,湘阴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并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快速执结了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获得了了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方某、朱某与被告某省电力有限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湘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省电力有限公司要赔偿原告方某、朱某26.4万元。因被执行人某省电力有限公司逾期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方某、朱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执行查控中心的查控系统,迅速查到被执行人某省电力有限公司在多家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及开户行名称,然后再前往开户银行查询,得知被执行人有大量存款,随即依法制定执行裁定书,并划拨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26.4万元。
至此,方某、朱某与被执行人某省电力有限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从立案到执结只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其高效率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