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6月17日下午,申请执行人童某良与被执行人黄某国在宁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完调解协议书后,黄某国向童某良亲切地叫了声“叔叔”。至此,这段破裂了二十余年的亲情终于得到修复,而这件僵持了二十余年的骨头案也终于执结。
1993年,被执行人黄某泽因与他人合伙办厂,向童某良借款伍万元,之后的三年间,被执行人黄某泽虽然有过还款,但仍未偿清所有账目。童某良遂起诉至宁乡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黄某泽偿还童某良本金及利息共计3万2千余元。后黄某良不服判决上诉至长沙中院,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未查控到被执行人黄某泽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了解,双方当事人是表兄弟,因该案债务追讨,双方心存芥蒂,彼此之间隔阂不断,甚至发生过肢体冲突,亲情早已淡漠,双方互不往来。为此,90年代末,被执行人黄某泽举家从老家道林搬迁岳阳。多年来,执行干警多次对双方进行协商均未果,此案一直未有进展,执行希望渺茫。
2017年1月,被执行人黄某泽因交通意外事故死亡,其法定继承人为其妻黄某莲、其子黄某国。申请执行人童某良遂申请变更黄某莲、黄某国为被执行人。法院依法下达裁定,认为申请执行人童某良申请变更黄某莲、黄某国为被执行人的理由成立。今年4月,被执行人黄某莲、黄某国向长沙中院提起复议,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
此至,已经悬了二十余年的案子终于迎来转机。执行干警通过司法网络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黄某莲银行账户6万余元,但多年来该案案款本金及利息已增至10万余元,仍不够偿清。执行干警多次入户、走访,向双方当事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一方面向双方使用亲情感化、换位思考的调解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冷静下来思考亲情的重要情。6月17日,通过一天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被执行干警不辞辛苦、执着的工作态度所打动,两人各退一步,签订了调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国也终于开口向童某良道了一声“叔叔”,叔侄两人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