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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关东扣豪车,天元法院这波操作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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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元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6-27 11:04:00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天元法院执行局两名干警远赴辽宁省盘锦市,将被执行人唐某名下的一台奔驰S400L轿车依法进行扣押并拖运回株洲。

  案件还得从头说起。家住株洲市天元区的唐某因购买价值120余万元的奔驰轿车,于2014年11月向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汽车贷款。双方签订了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8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按月还款。唐某以其购买的奔驰轿车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唐某在偿还了几个月本息之后便再未按约定还款。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至天元法院,天元法院判决唐某偿还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2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违约金等损失13万余元。

  因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向天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唐某名下的奔驰轿车早已下落不明,除此之外唐某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前段时间,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偶然发现唐某名下的奔驰轿车频繁出现在辽宁省盘锦市,遂申请天元法院迅速派人到辽宁省扣押该车辆。获悉这条重要线索后,天元法院立即派两名执行干警于6月17日上午出发赶往辽宁,两名执行干警于当晚九点抵达辽宁省盘锦市。

  两名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于6月18日早晨在辽宁省盘锦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找到了该奔驰轿车,但无法确定该车辆的实际控制人。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移动单兵设备呼叫指挥平台,请求领导远程指挥调度。院领导和执行局局长坐镇天元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对整个行动进行远程指挥。执行干警根据远程指令,立即联系施救车,准备实施强制扣押。但地下停车场限高,施救车无法进入。执行干警又根据远程指令赶往该车辆所在地法院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请求当地法院安排警力协助执行。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立即伸出援手,安排六名干警驾驶两台警车协助执行。因地下停车场不便实施扣押,法院干警决定待该车辆驶至空旷地带后再行动。蹲点守候两个多小时之后,该车辆实际控制人驾驶该车辆驶出地下停车场。执行干警一路跟随。不久,该车辆停放在某宠物店门口后,实际驾驶人进入了宠物店。见时机成熟,法院干警马上驾驶两台警车堵住该车辆,随后进入宠物店向车辆实际控制人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扣押财产清单等文书,并说明了来意。听说法院要扣押车辆,郑某情绪非常激动,称该车辆系其从某二手车行善意购买取得,法院不得实施扣押。经执行干警耐心解释,最终郑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在将车内私人物品清空之后,主动将车钥匙交给了执行干警。于是该奔驰轿车被装上施救车。经过四十多个小时的长途奔波,该车辆于6月20日上午运抵株洲,并停放在法院指定的保管场所,接下来天元法院将启动对该车辆的司法拍卖程序,所得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偿还唐某欠抵押权人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债务。

  参与本次扣押行动的执行法官张轶强感慨万千,即兴作诗一首:

         闯 关 东

        湘辽两省路途长,

        执行干警奔波忙。

        朝发夕至太艰辛,

        查人找物真够拼。

        执行平台显神威,

        千里之外能指挥。

        当地法院来相助,

        豪华奔驰拖上路。

        全国法院本一家,

        齐心协力顶呱呱。

        强制措施用得当,

        群众利益得保障。
来源:天元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雯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