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安化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夫妻间扶养纠纷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是一对夫妻,妻子周某身患重病,一直居住在娘家,经济困难。2018年6月,周某向安化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胡某支付其看病住院所用医药费及日常生活开支。经审理,安化县人民法院要求胡某支付周某部分医药费16000余元,同时每月支付周某生活费8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带队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胡某一直避而不见,并将执行人员电话号码列入黑名单,案件一度停滞不前。转折点出现在2019年6月份,根据线索,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正在益阳某公司上班,于是迅速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工作地点,传唤其到法院解决该案。
2019年7月5日,执行法官组织调解,当事人双方见面后仍剑拔弩张,情绪十分激动,执行法官见此情况,利用该夫妇儿子作为突破口,及时向其阐明利害关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通过他缓和了其父母的紧张关系。最终,经过不断地调解,夫妻双方怒气已消,被执行人胡某在支付完本案的执行款后,承诺自己会竭尽所能照顾好患病的妻子,并接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