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7月10日上午,澧县人民法院10余名执行干警前往常德市区某车辆维修中心,在两家兄弟法院的配合下成功扣押了一辆宝马X6,该车系一涉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所有。
执行过程中,常德某公司作为案外人提出异议,认为被执行人已经将车辆抵押给自己,法院无权将车辆扣押运走,经过执行干警的现场释法,一度情绪激动,妄图阻碍执行的案外人情绪开始缓和,主动配合现场执行。
据悉,此次澧县法院异地扣押“豪车“行动由常德中院统一协调,常德市区的武陵区法院、鼎城区法院均派干警参与了此次扣押行动,下午1时,涉案车辆成功运输至澧县法院,异地联动执行完美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