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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2019-C-0702)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定入围项目竞争性谈判自行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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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7-25 08:32:35 打印 字号: | |

【采购公告】(2019-C-0702)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定入围项目竞争性谈判自行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造价咨询服务预选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定入围项目

2.服务地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范围:工程概算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6.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入围湖南省财政厅中介库(工程造价类),执业资质为甲级,办公地址在长沙市区范围内(不含长沙县、宁乡市、浏阳市、望城区)的造价咨询公司。

(2)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1、所有证书证件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725日起至2019年73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320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318办公室。

获取谈判文件的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

谈判文件售价:不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215:3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9年8215:3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320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404室。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320号

联系人:焦毅,电话:0731-82206366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