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我也是面上的人物,员工们都看着,别给我戴手铐,我现在就筹钱。”近日,云溪法院迅速出击,在岳阳一栋写字楼里成功拘留被执行人采桑湖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顺利执行完毕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2016年,叶某承揽了采桑湖某公司的渔业捕捞业务,双方约定按照捕捞鱼的重量、种类计算报酬。截止2016年底,采桑湖某公司共计结欠叶某捕捞费93285元,但采桑湖某公司仅支付8000元后再未付款,也拒绝与叶某见面对账,叶某无奈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采桑湖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经调查该公司因涉及其他纠纷已暂停营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执行人叶某同意,本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官,我发现采桑湖公司的老板黄某了”,执行法官挂掉了执行110热线后,迅速恢复执行程序,找到黄某后,黄某拒不认账,并对申请执行人叶某恶语相加,拒不配合执行。经请示,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黄某司法拘留15天,在黄某另一家公司的办公室内,执行法官、法警成功控制黄某,并送达拘留决定书,黄某见到亮闪闪的手铐,顿时服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