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9月9日,泸溪县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邓某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慑于执行威严,邓某主动履行义务,该起民间借贷案成功执结。
2018年,被执行人邓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申请执行人借款20万元,约定期限届满,邓某未能偿还借款。后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收未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生效后,邓某依然不愿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曹必云依法向其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积极支付案款。然而,邓某刻意逃避执行,隐匿个人行踪,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9日下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曹法官果断将被执行人邓某列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告知其因对抗执行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定义务将要面临不能乘坐高铁、飞机、住宿星级酒店以及贷款不能等限制措施时,邓某退缩了,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随即,20万元案款由其家属送到法院。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