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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交通事故拒赔偿 司法拘留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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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凯  发布时间:2019-09-18 15:37:22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胡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2018年11月,原告田某驾车在湘阴县东塘镇一路段行驶时,与被告胡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原告田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因双方就赔偿部分未达成一致意见,田某将胡某诉至湘阴法院。

法院依法审理后,依法判令胡某在规定时间内赔偿田某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同时多次联系胡某,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是胡某置若罔闻,一直以没钱为由规避执行。

9月2日中午12点,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驱车前往被执行人胡某家中,将正在吃饭的胡某拘传回法院。胡某被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再次对其耐心释法,但胡某仍态度蛮横,丝毫不听执行法官的劝解,还摆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架势,鉴于胡某的态度,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