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让农民工何某当庭拿到了被拖欠十余年的工资。
2002年至2003年,彭某承包了某建设工程,何某在彭某处务工。工期结束,经双方结算,彭某应向何某支付8000元工资,彭某以建设方未与其结账为由拖欠何某工资。2009年10月3日,彭某向何某出具了欠款8000元的欠条。后经何某多次催讨,彭某仍旧未清偿。
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特殊性,了解到何某十年讨薪之艰辛,庭前多次与彭某做思想工作,庭审时向彭某释明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的相关法律后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彭某向何某支付工资5000元。彭某当庭即向何某给付了5000元现金,何某十年讨薪路终在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