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最后一笔13.5万元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孙某某,该案累计执行到位80余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李某某因房地产开发和酒店装修欠孙某某51.2万元,便出具了一张欠条给孙某某。孙某某多次催收此款未果,遂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返还孙某某51.2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若未按期履行法院判决,须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履行期限届满,李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孙某某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为将案款追回强制执行不“手软”。
查询、冻结、扣划,及时高效
案件承办法官先后4次查询被执行人李某某银行账户存款情况,银行反馈信息中显示被执行人李某某银行账户有存款,并且其中三家银行存款金额较大,总计21万余元。案件承办法官及时采取冻结、扣划措施,将案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查询、查封、拍卖,一气呵成
银行存款金额虽然较大,但是不足以支付申请执行人孙某某借款金额,于是案件承办法官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李某某不动产登记情况,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有多处房产。于是查封了被执行人三套小面积房产,并及时评估挂网拍卖。最后,三套小面积房产均通过司法网络拍卖成功,拍卖金额达53万余元,承办法官办理好相应手续后及时将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孙某某。
电话、短信、面谈,贯穿其中
为督促被执行人李某某早日履行义务,案件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通过电话、短信、面谈等方式与其进行沟通,被执行人李某某因账户被扣划、房屋被拍卖、案件承办法官的多次督促,深刻的感受到了强制执行的力度,知道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于是通过案件承办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孙某某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天履行完毕。
原本是51万余元的欠款,“赖”成了80余万元。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法院将穷尽一切措施强制执行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