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我们是真没想到法院能够这么快采取强制措施!此前被申请人一直拖延时间,不肯履行合同义务,多亏了向法官秉公办案,才让被申请人又回到了谈判桌,避免了我们的损失!”2019年10月15日,当事人蔡某某专程来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中院执行局送来一面“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向承办法官表示衷心的谢意。
这是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案件标的高达9302.8821万元。经了解,被申请人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股权转让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申请人蔡某因此于2019年10月9日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价值9302.8821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案件一经立案,承办法官立即向申请人了解情况,核定财产线索,迅速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网络查询,在等待查询结果期间,承办法官耐心地与申请人沟通,安抚对方情绪,根据案情认真给出执行方案。10月10日清晨,承办法官一接收到财产反馈信息,立即通过全国法院办案系统对被申请人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的9302.8821万元流动资金进行了网络冻结。该案件从申请执行到强制措施完成,用时不超过24小时。
“向法官对待案件细致耐心、快速高效,确实让我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的公平正义!”通过法院强制措施达成诉求的申请人蔡某对承办法官的工作态度高度赞扬,真诚说道。据他所说,承办法官因为10日早上要参加“株洲市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周”活动,特意提前半小时来到办公室为他采取线上操作,这让他十分感动。
“秉公办事、执法如山”八个字虽然质朴,内涵却有千钧重。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让株洲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直着力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申请人蔡某的真心感谢正是中院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个映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