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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防控期间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执行款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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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义  发布时间:2020-02-17 08:18:20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2月14日上午,湘乡市法院现场为6名农民工发放86662元工资,解了农民工兄弟的燃眉之急。

原告贺某、周某某等6人受被告周某雇佣,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6年1月30日,在被告所承包的高压线建设工地工作,工作完成后,被告周某拒不支付原告贺某、周某某等6人的工资,贺某等人遂将周某告至湘乡市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即被告周某需向原告贺某、周某某等6人支付劳动报酬共计86662元,但是被告周某一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经依法进行总对总查控,冻结银行账户,没有发现被告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9年3月,执行人员得到有效线索,得知周某在广东务工,承办法官立即与之进行联系,对其阐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周某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但是碍于目前经济困难,希望能通过打工的方式逐步偿还,并答应在2019年年底前支付完毕。

2020年1月23日,被执行人通过一年的打工后已有少量积蓄,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主动将钱汇入湘乡市法院专项账户。当前正直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考虑到6位农民工的实际困难,湘乡市法院迅速启动绿色通道,执行人员到银行取出全部现金,将86662元执行款全部发放到了6位农民工手中。


 

 
来源:湘乡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龙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