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3月2日,湖南某路桥公司的总经理来到云溪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法官的协助下,将执行款2513233元划入公司帐户。
湖南某路桥公司与深圳某路桥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5年5月,湖南某路桥公司在云溪法院提起诉讼,此后经过长达四年多的一审、二审、再审后,法院判决,深圳某路桥公司偿付湖南某路桥公司工程款、材料款分别为5081645.7元、10900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深圳某路桥公司依然没有履行支付义务,湖南某路桥公司于去年1月向云溪法院申请执行。云溪区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年前已执行到位200多万。受疫情防抗影响,传统的查人找物思路受阻,湖南某路桥公司也因为疫情,复工困难重重,甚至基本的材料都无钱购买。云溪法院的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转变办案思路。指派一名法官助理专门通过网络查找财产线索,终于在2月28日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于当天通过网络扣划了剩下的执行款2513233元。3月2日,湖南某路桥公司的总经理亲自来云溪法院领取了该笔执行款。
“该款项经过了五年多,特别是在这个特殊时期执行款全部到位了,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我们公司可以买材料复工了,感谢你们!” 湖南某路桥公司总经理眼里闪烁着感激的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