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沅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全员出动,联合特警、海事等部门成功扣获被执行人孙某、汤某名下停留在常德津市新洲镇水域的湘沅采0007号采砂船,这是沅江市人民法院自疫情以来首次开展的大型联合执行行动。
沅江市浦发村镇银行与汤某、孙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浦发银行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3月,沅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汤某、孙某名下有采砂船一艘。该案承办人孙智余立即前往益阳海事局对该船进行查封。然而,该挖沙船常年漂泊在外,“居”无定所,对此执行法官运用大数据分析系统,多方打听获知被执行人所有的湘沅采0007号采砂船在常德津市附近。57岁的孙智余连夜赶往常德津市调查,发现该船已被汤某用拖船拖至常德津市新洲镇水域,于是便与申请人浦发银行取得联系,让他们协助安排人员对该船进行监控。
为了确保申请人利益不受损害,院领导立即向益阳中院、省高院递交疫情期间跨区域执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执行局第一时间制定执行方案,联系特警、海事部门共同参与此次执行行动。
4月14日凌晨5点30分,执行局全体干警、特警、海事局工作者、拖船工作者30余人戴上口罩、医用手套,全副武装一同从沅江法院出发,历时2小时到达湘沅采0007号采砂船停靠水域。登船后,执行局干警和法警队火速控制现场,承办法官孙智余马上找船上的工作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并承诺他们的工资问题沅江法院肯定会依法解决。
整个执行过程都与执行局指挥中心保持连线,院长邹兆洲、局长彭建华亲自指挥调度。
待纠纷处理完后,时间来到当天下午3点。当收到执行指挥中心连线传来“返回沅江”的指令时,所有现场工作人员都长舒一口气。4月15日下午3点,湘沅采0007号采砂船出现在沅江水域停靠点,执行干警对船上设备及财产进行清点,并贴上封条。
经过整整两天一夜,此次疫情期间跨区域跨流域的多部门联合作战圆满完成,极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沅江法院执行局非一般的执行决心和与失信战斗到底的强硬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