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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父亲代儿补案款 失信惩戒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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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俊佐  发布时间:2020-04-24 15:53:39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我儿子钟某甲在你们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面,别人微信发给我才知道,我儿子还年轻,这样会影响他的前程,今天我主动约了申请执行人一起来法院了结这个执行案件”。4月23日下午,被执行人钟某甲的父亲来到临武法院找到执行干警说道。

经查,临武法院于2016年6月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系列案中判决被告钟某甲赔偿原告钟某乙、谭某的损失。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划拨了钟某甲的银行存款以偿还部分赔偿款。此后钟某甲不但没有来法院履行义务,更是玩起了失踪。2016年9月,临武法院将钟某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该案由于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3月,临武法院将终本库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整理,并公布在互联网上,以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才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由于该案钟某甲的父亲已为其儿子补齐剩余执行款,被执行人钟某甲的法定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临武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并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

失信惩戒是法院“两性一化”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强有力措施。据统计,共有16位被执行人因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金额45万余元。临武法院现每月定期在互联网、社区(村委会)公告栏等渠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促使了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权威,进一步强化了社会诚信建设。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龙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