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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果园强执促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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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危心睿  发布时间:2020-04-27 14:50:45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4月26日,永顺县高坪乡某村的猕猴桃果园里,该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正手拿铁钳,有序拆除园内田坎上的猕猴桃架,而这一切正是源于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

胡某龙与张某南系邻居。张某南家的田坎是胡某龙一家的出行通道。后张某南因在田里种满猕猴桃并扯满拉线,造成原有的田坎已不能通行。二人因此多次发生纠纷,经村镇调解无果,胡某龙遂以通行纠纷为由将张某南诉至法院。

该案经永顺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南拆除在胡某龙房屋北面田里种植的猕猴桃西侧田坎的拉线,留出两尺宽的路供原告胡某龙通行,并限其在判决生效起30日内履行完毕。

执行前 细化分工

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

执行局长唐飞跃正在拆除猕猴桃架

执行干警固定拉线

因被执行人张某南未履行生效文书义务。胡某龙遂到永顺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南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执行干警先后6次上门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逾期不履行。

为保障胜诉者权益,永顺县法院决定开展强制执行。为保障执行顺利开展,该院执行局拟定了工作方案。想要留出通道必须拆解路段旁的猕猴桃架,但是考虑到果园里的猕猴桃分属几家农户,如果仅仅拆除架子而不予以加固会给无关农户带来损失。4月25日,执行前一天,该院执行局提前聘请小工用水泥柱将果园里其他农户的猕猴桃架进行了加固。4月26日,执行当天,按照预先分工,13名执行干警分为2 大组,有序开展工作。内围执行组负责收集笔录、拆除猕猴桃架、划线、固定拉线;外围执行组负责坚守警戒和稳控工作。同时,该院还邀请该村村干部一同见证执行。经过3个多小时的强制执行,果园内拉线被一一拆除,昔日田坎上的通道恢复了通行。该案最终执行完毕。



 

 

 
来源:永顺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龙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