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刘某夫妇俩主动来到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执行案款4.6万元,一件“终本”近三年的旧案圆满执结。
2013年张某夫妇向符某借款4.6万元,借款到期后,符某多次讨要未果,将张某夫妇起诉至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张某夫妇未履行还款义务便去外地打工,符某与其失去联系。2017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穷尽一切财产查控措施,未查找到张某夫妇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符某也不能提供财产线索,执行干警依法对张某、刘某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时隔近三年,张某夫妇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原来,这些年张某夫妇一直在外打工,因为无法购买高铁票,才在网上查到自己已经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成为了一名“老赖”,他害怕法院查控自己的账户,不敢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平日里看到法院的警车就躲,这几年一直提心吊胆,以为能逃避还款。可是今年孩子要上学了,听说被列为“老赖”会对孩子有影响,这才主动来法院缴纳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