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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动物不慎致人伤亡 法院倾力执行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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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丁乐  发布时间:2020-06-09 15:12:47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桂阳法院执行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成功执结一起邻里饲养动物致人伤亡案件,并使双方摒弃前嫌,重归于好。

肖某、吴某夫妇与朱某、刘某夫妇为同村村民,且住所相距不远,双方有着十分融洽的邻里关系。但这一切皆因数年前发生的不幸而改变。朱某、刘某夫妇在一次外出干农活时未将自家的狗栓住,肖某、吴某夫妇当时年仅五岁的女儿在玩耍时被该狗咬伤,最终酿成其女儿狂犬病发死亡的悲剧。

该案经一、二审判决,由朱某、刘某夫妇赔偿肖某、吴某夫妇各项损失七万余元,但朱某、刘某夫妇始终认为造成死亡结果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肖某、吴某夫妇未将其女儿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对判决不服,并表示自家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赔偿金,从此两家交恶。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通过采取措施未查找到朱某、刘某夫妇的可供执行财产,双方经常闹得不可开交,朱某、刘某夫妇也因此无法开展正常生产活动,没有稳定收入,当地村委会人员对两家的矛盾亦表示无可奈何。执行人员通过调查走访周边群众,得知肖某、吴某夫妇后来又生育一子,已逐渐从悲痛中走出,朱某、刘某夫妇也一直在努力挣钱凑齐赔偿款,两家只是在对簿公堂后有了很深的芥蒂,均不愿主动接触对方。于是执行人员将双方约到一起,让其互相说出心中想法,并开导双方远亲不如近邻,应该放开胸怀谅解彼此。最终肖某、吴某夫妇同意将赔偿款减半,朱某、刘某夫妇当天即把赔偿款付清,积怨多年的同村邻里握手言和。

 

 
来源:桂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龙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