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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被执行人儿子即将高考  湘阴法院善意执行按下“暂停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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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新春、熊凯  发布时间:2020-06-09 15:49:24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日前,湘阴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殷某的房产进行强制腾空时,发现家中还住着即将参加高考的儿子。考虑到临近高考,法院决定暂缓强执,等高考结束后再执行。

据了解,殷某、谭某夫妇于2013年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周某借款31万元。后殷某、谭某夫妇因做生意经营不善,导致亏空,无力偿还周某的借款。2016年11月,周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殷某、谭某夫妇向周某偿还借款31万元。判决生效后,殷某、谭某夫妇未履行还款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殷某、谭某夫妇名下仅有一套位于湘阴县文星镇的房产,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对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但该房屋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经过三次拍卖均以流拍收场。为促使该案顺利执结,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周某到执行局就保障自身的债权顺利实现及房屋处置谈谈自己想法。在沟通过程中,申请人同意以房产抵偿债务。

可当执行法官准备对房屋采取强制腾空措施的时候,殷某、谭某夫妇却向执行法官提出请求,希望法院暂缓腾空房屋。原来殷某夫妇有一个儿子,刚巧儿子今年参加高考。家里出现财务危机,虽然殷某、谭某夫妇平时有意对儿子隔离信息,但孩子大了,也隐约觉察到家里的变化。当儿子得知房屋将要被法院强制腾空,情绪波动很大,经常与父亲吵架。殷某、谭某夫妇一筹莫展,一方面希望把案件处理好,一方面也不想儿子考试受影响,所以向执行法官提出暂缓腾退的请求,等到儿子高考结束会自动腾空房屋。

经执行法官核实,殷某、谭某夫妇所述是实情。因此,执行法官便将殷某一家的实际情况告诉申请人周某,希望周某能体谅殷某、谭某夫妇为人父母的用心,暂缓腾空他们的房产。周某对执行法官柔性善意执行表示理解,“我孩子也曾经参加过高考,我能理解殷某、谭某夫妇为人父母的用心,我同意暂缓腾空他们的房产。”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龙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