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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见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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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璇、罗洁  发布时间:2020-07-23 10:55:21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2020年7月20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监督下,在吉首市检察院、公安局的协助下,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110”派出4个执行组奔赴深圳、长沙、凤凰、保靖开展“七月攻坚”执行行动。

“姚某某,我们是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来执行你的案件。”执行干警亮明身份。被执行人姚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姚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肯搬离租赁厂房,不配合执行工作,承办法官报请院长后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

此次行动对2名被执行人人身及住所进行了搜查,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查封320万元资产,执行效果良好。

参与此次行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见证了行动后表示:“吉首法院干警的行动体现了执行的强制力,同时展现了法律的权威,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和力度。”

吉首市法院院长周勇表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监督执行工作,加强了法院与社会各界的联动,有利于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在以后的工作中,吉首市法院将不定期邀请社会各界 “零距离”见证审判执行工作,打造阳光司法。


省人大代表吴穷、市政协委员张治东在执行现场


 

 
来源:吉首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