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久违的被执行人唐某某主动走进衡南县人民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就偿还69500元借款的事情进行协商。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
一直避而不见的唐某某之所以一改常态,完全是因为衡南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地扣押唐某某名下的一辆厢式货车。
据悉,在唐某某与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程序中,唐某某一直以自己无还款能力为由,始终不愿露面。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控发现唐某某名下有一辆厢式货车。执行法官绞尽脑汁地查找这辆厢式货车的下落,以期扣押车辆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清偿义务。
经过辗转调查,执行干警掌握了被执行人经常在衡阳东三角线附近运输货物的重要信息,便与申请执行人轮流在该地蹲守。7月28日,衡阳地区黑云压顶,大雨滂沱。在得知唐某某货车停留在衡阳东三角线附近一停车场内的消息后,执行干警一行人全然不顾雷雨交加的恶劣天气,争夺每分每秒,立即驱车赶往目的地,顺利地扣押唐某某的货车,为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取得了有力的砝码。
最终,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唐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某自愿放弃全部利息,唐某某自愿在签署协议的当天偿还本金20000元,余款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全部付清。至此,两人的纠纷得以成功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