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7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由汝城县人民法院三名员额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对又一件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王某等四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九个月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的审结标志着汝城法院提前完成在办黑恶案件的清结任务,也使得汝城法院成为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现涉黑涉恶案件清零的法院,扫黑除恶攻坚之年的“六清”行动取得了重要胜利。
自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汝城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作为刑事审判的第一要务,院庭长带头办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团队,严把黑恶案件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共审结涉黑案件4起24人,涉恶案件28起54人,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起1人。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在办黑恶案件的清结,既是前阶段工作的结束,也是下阶段工作的开始。汝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距离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仍有差距,汝城法院定当牢记使命、轻装上阵、兢兢业业,争取更多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