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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撕毁两页纸,罚款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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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中清  发布时间:2020-09-10 11:37:39 打印 字号: | |

2020年9月8日,道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公然撕毁卷宗材料的朱某花处以罚款4000元。

朱某花的二哥朱某成因一起房屋施工合同纠纷被申请人王某生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朱某成给付王某生建房工程款13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朱某成的银行帐户存款2000余元。2020年9月8日上午,朱某花带着二哥朱某成怒气冲冲地来到法院并找到执行法官,质问执行法官道:你们法院为何冻结其养老金账户?并声称法院的判决有误,没有认定朱某成已经给付王某生建房工程款61000元的事实。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给被执行人朱某成做了解释工作并制作了执行笔录,朱某成和朱某花当场表示满意并分别作为当事人和在场人在笔录上签字认可。当日下午3时许,朱某花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谎称上午的执行笔录还有个别地方不明白,要求执行法官解释,执行法官将笔录交给朱某花重新核对,朱某花迅速拿到笔录后,当众将笔录撕碎。

在场的执行法官立即将朱某花控制起来,并将撕碎的执行笔录整理好进行妥善保存,同时拍录了朱某花撕碎执行笔录的一些过程。随后,执行法官对朱某花进行了说服教育,并告诉她撕毁执行笔录的这一行为属于严重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朱某花渐渐冷静下来,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在执行法官与朱某花女儿的教育下,朱某花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并在执行法官的指导下当场写下了悔过书,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朱某花同时还表示愿意做好其二哥朱某成的工作,积极配合好法院把执行案件妥善解决好。鉴于朱某花身体多病,又有悔改认错的诚实表现,法院遂作出了罚款4000元的处罚决定,朱某花当天主动将罚款4000元交到道县人民法院。

 

 


 
来源:道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高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