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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奋战三昼夜成功执结一起环保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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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亦芳、吴盈  发布时间:2020-09-24 09:27: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在该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以及大通湖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的紧密配合下,通过艰苦而深入的释法说理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奋战三昼夜,顺利执结一起行政非诉环保执行案件。

因环境保护需要,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和2019年多次就位于益阳市大通湖区的湖南某养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畜禽养殖外排污水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为此对该公司依法作出了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了行政复议。2019年10月,省生态环境厅维持了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该公司仍不服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今年5月19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就湖南某养殖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判决生效后向赫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便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张贴了限期履行的公告。由于时值非洲猪瘟防疫期,可能有感染风险,该公司养猪场内有生猪1387头,其中怀孕的母猪461头,仔猪615头,如强制转移可能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且生猪的转运处理均须按检疫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为此,益阳市政府组织召开了调度该公司养猪场关闭问题专题会议,会后,赫山区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的相关负责人迅即赶赴沅江市共华镇落实生猪寄养场所及转运车辆,与寄养场负责人办理了相关委托寄养法律手续。之后赫山区法院制定了《关于关闭湖南某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执行方案》,商请大通湖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参与协助执行,形成工作合力,对该公司养猪场生猪进行转运清场。

9月14日下午1点40分,由于当天持续下大雨,转运车辆消毒耗时长,转运工作持续到晚上11点,才转运80头母猪。9月15日上午8点,该院执行干警继续冒着大雨组织人员到该猪场转运生猪,在对该猪场进行地毯式巡查时,执行人员发现一个异常情况,在该猪场最东端存在一个单独的养猪场,发现有母猪196头、仔猪1441头。行动组当即紧急商量后,决定马上增加车辆和人手连夜清运,不留死角。并告知该养猪场负责人必须配合清运工作,15日的转运工作持续到晚上12点。9月16日凌晨6点继续开始转运工作,行动组克服持续下大雨的困难,增调人力、物力,并购置了雨具。至9月16日下午7点半,在赫山区人民法院、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大通湖区管委会等8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出动执行人员58人,车辆18台,成功转运生猪15车共2645头。


 
来源:赫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高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