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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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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皮宣文 罗义武  发布时间:2020-10-10 09:57:35 打印 字号: | |

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9月24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在上级机关的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协助支持下,集中开展了对申请执行人益阳金鸽实业有限公司、益阳市丽华出租车公司、益阳市三维出租车有限公司、益阳市中玉出租车有限公司4家出租车公司与被执行人鲁某某、舒某某、吴某某、汤某某、袁某、尹某某、李某某等7人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强制执行。

对于上述涉出租车行业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鲁某某等7名承租人违约,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所签的《城市出租汽车租赁经营合同》,并由被告向原告归还出租车辆。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自动履行归还出租车的义务,益阳金鸽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出租车公司依法向赫山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该院立案执行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鲁某某等7人仍拒不履行归还出租车义务。据此,赫山区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在当日的强制执行行动中,赫山区法院执行到位出租车辆7台,并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舒某某、袁某、尹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对隐匿执行车辆的被执行人鲁某某、汤某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院的执行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同时邀请了多名省级人大代表见证监督执行。


 
来源: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高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