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2020年10月23日,一名中年男子走进了炎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王法官,我是来还钱的。”
2019年年底,江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人诉至法院,且因在法院判决后因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江某进行财产查控后,因其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本。
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炎陵县人民法院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普法干警走进校园为小学至高中阶段的数百名师生送上普法知识讲座,江某的小孩也在其中。
江某对执行法官说:“我家儿子听了你们的课,回家总是和我说要懂法守法,做个诚信的人,我想到自己的失信记录,将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甚至无法给我的小孩做出好榜样,所以找亲戚朋友们把钱凑了出来,希望可以尽快把官司了了,解除我的失信。”随后,执行法官指导江某办理了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程序。在江某足额交纳了执行款后,该案执行完毕。
近年来,炎陵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新举措,通过发动全院力量,并与其他单位共同开展信用惩戒工作,在推进执行工作的同时,给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守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