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在湛河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扣押一台52米用于混凝土浇灌施工的大型泵车。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6日高某某、朱某某夫妻与湖南某国有工程机械公司因买卖一台52米混凝土浇灌泵车发生纠纷,法院判决生效后,高某某、朱某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支付义务,湖南某国有工程机械公司于2020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桑植法院立案执行后,扣划了朱某某股票8000元,剩余部分两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但因两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至今剩余300余万元未履行,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桑植法院恢复执行。
【联合执行】
桑植法院执行组得知案涉泵车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一工地上进行作业的线索后,于10月28日连夜出发赶往湛河。为保证异地执行顺利进行,桑植法院执行组到达湛河后,积极寻求当地法院的支持。湛河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派出警车及四名执行干警予以协助执行。到达工程现场后,施工人员立马表示联系被执行人,但因被执行人始终未出现,法院遂决定扣押案涉泵车。为维护现场安全秩序和尽量减少对施工的影响,两法院执行干警一直坚守现场,直到下午3时左右,施工单位才将清洗好的泵车移交法院。在执行组将车扣走的途中,先后在城市限行区域及高速入口受到阻碍,后经湛河法院协调,终顺利将案涉泵车扣押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