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茶陵一退休教师彭某怀着喜悦的心情来到茶陵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为民执法,情暖人心”的答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的手中,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2012年1月,张某、郭某夫妻二人以去浙江做生意为由向彭某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彭某几经催讨,张某、郭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无奈之下,2017年2月,彭某将张某、郭某告上法庭,后彭某胜诉。但判决生效后,张某、郭某依旧不履行其义务,彭某依法向茶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考虑到被执行人张某身体欠佳,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实际,提出分期还款的建议。经过艰难的法律阐释、心理公关、斡旋协调后,执行法官又做通了被执行人父母的思想工作,至此,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分三期履行。2020年11月,该案全部执行款到位。
在这起执行案件中,茶陵法院执行局以执行为民为出发点,以善意执行为执行理念,突破执行难点,确保案件顺利执结,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