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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血汗钱快执到手 贫困户喜上眉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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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泽宇  发布时间:2020-11-25 10:20:39 打印 字号: | |

“你就是每个月还1000块钱,分16个月都要把这个案件履行到位”。执行法官义正言辞地对被执行人说道。

11月17日,石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待了一名特殊的当事人,他说话含糊不清、不敢和工作人员沟通,看上去十分胆小,立案过程中一直由一名司法援助中心的律师陪同。律师深知此次申请执行的是盛某的血汗钱,立案后就立即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告知他们,申请人盛某是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执行的钱是他做工后被拖欠的工资。执行干警在看完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后,眉头紧锁,因为该被执行人在法院有众多案件都因没有能力履行而终止了,但好在本案涉及的标的金额不大,为16049元,属于小标的案件,有望执行完毕。

次日,在执行干警的多次电话催促下,被执行人涂某来到了法院,刚开始,涂某一直主张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不说一万块钱,就连三、五千块钱都拿不出来,而且称自己很多债务缠身,没有履行能力。

听了涂某的话,执行干警考虑到,虽然被执行人确实有履行困难,但其还是有谋生手段的。而盛某是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结合实际情况,执行干警提出一个分期还款计划,涂某每月最低向盛某还款1000元,一年半之内将案子履行完毕,若不按照该计划执行,本院将随时对涂某采取拘留措施。

涂某在看到执行干警坚定的决心和不容置疑的态度之后,当即表态自己身上还有1000多块钱,这几天再找朋友借一点,争取这周把案子了结。

11月24日,涂某将剩余的执行款一次性交付给了法院,终于在立案之后的一个星期之内将16049元的工资分毫不差的交到了盛某的手上。


 
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高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