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涉民生系列案,3名申请人作为代表向南县法院执行局送来了锦旗,纷纷为南县法院的执行工作竖起了大拇指。
申请执行人何某某等102人与被执行人湖南某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经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湖南某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需向何某某等102人支付基本生活费、经济补偿金等总计450余万元。2020年8月,因湖南某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何某某等102人向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南县法院另案查封并将拍卖被执行人湖南某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招待所用房、住宅用房、门面用房、工业及配套用房房地产、门面用房房产及构筑物等财产的执行背景下,南县法院院长丁贤、执行局局长李清荣在得知何某某等102人与湖南某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即将进入执行程序时,因考虑到该批涉民生系列案申请人人数众多、执行标的额大,且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与县委政法委、县劳动仲裁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后,为该批涉民生系列案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这批涉民生系列案能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
案件顺利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湖南某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由另案依法成功拍卖,拍卖成交价达4200余万元。在拍卖款项到位后,南县法院对该批涉民生系列案的款项优先进行了保留,并集中安排了两天的时间,将何某某等102名申请人通知至南县法院办理执行案款领款手续,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内将450余万元工资款分别汇至这102名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至此,该批涉民生系列案全部得以执行完毕,平均用时不到8天。
南县法院执行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为“六稳六保”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百姓生活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