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依法强制腾空被执行人房屋,买受人顺利完成房屋交接。
本案为一起借款合同引发的纠纷,借款时谭某、陈某夫妇已将房屋抵押给了原告并办理抵押登记。因被执行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茶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茶陵法院对房屋进行了查封并评估拍卖,经过公开竞价拍卖,房屋最终由谭某雄拍得。拍卖结束后,法院干警协助谭某雄办理了过户手续,并对该房屋内的租户进行了协商劝退,限期全部搬出,但被执行人谭某、陈某夫妇不愿搬出。
多次劝说无果,法院强制执行。在现场,法院干警拉起警戒线,分工合作,将相关物资逐一清点、打包、装车并全程录像,同时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历时5个小时,该房屋被依法强制腾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