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钱,我还钱,我马上就还钱给她。”近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向拒不申报个人财产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邹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邹某当即承认错误,还清欠款。
2015年8月,邹某因开店资金周转不够向李某借款30000元,约定过几个月后归还。但到了还款日期,李某多次催要,邹某一直借故拖延不还。为此,李某将邹某诉至君山法院。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邹某偿还李某借款及利息合计33000元。判决生效后,邹某各种理由不还钱。李某无奈,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曾多次联系邹某,劝导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邹某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经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找,发现邹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日前,申请人执行人李某向执行干警提供了一条线索:邹某现在欠着钱,但是还换了辆新车。执行干警核实后立刻传唤邹某前来法院,鉴于邹某拒不申报个人财产,有条件履行而拒不履行,经批准,法院依法决定对邹某处以拘留15日。当拘留决定书摆在邹某面前时,邹某慌了,连忙说道立马还钱。
“有钱买车,没钱还款,这理到哪都说不过去。为了3万多元规避执行,你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对邹某进行教育,希望他以后不要再以身试法,邹某也表示已经认识到自身错误,往后都会遵法守法。该案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