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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四年旧案以物抵债,三百万欠款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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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皮曼婷 谭泽宇  发布时间:2020-12-22 14:51: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历时四年的旧案,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以物抵债方式,将300万元欠款一次性结清。

2017年,蓝某、晏某、苏某三人到法院起诉石门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该公司支付三原告欠款300余万元。2018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查封了该公司名下11套房屋,并进行司法拍卖,但最终都流拍了。随着本案执行时限被拉长,利息随本金越滚越多,本案不快速执结,只会让债务金额越来越大,债务变现的难度也越来越高,执行法官因此心急如焚。出于对申请人利益最快变现考虑,执行法官曾多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12月21日,正值“执法办案竞赛月”冲刺阶段,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争取将这块“硬骨头”啃下来。执行调解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期间,执行法官倾尽全力尽量拿出让双方都能接受的执行方案,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同意将11套房屋以物抵债的方式,以300万元作价将房屋所有权出让给三申请人,三申请人也自愿放弃了利息部分,是这一陈年积案最终得以案结事了。


 
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高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