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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兴国故意杀人一案的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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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3-13 18:07:12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21年3月17日下午15点30分,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兴国故意杀人一案。

 

合议庭成员:韩德科、邓云华、邓志刚  

书记员:龙政旭


 
责任编辑:刑一庭